王焱:想起了张居正

  • 王焱
    2014-12-01   累计浏览:

人治,还是法治,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 要让国家臻于至治,一种人主张贤人政治,靠贤能人物的自由裁量;一种人主张建构完美制度,依赖制度的规范力量。这让我想起了明代张居正的个案。


张居正所处的十六世纪,正是美国汉学家彭慕兰所说的中西文明“大分流”的历史时期,可是大明帝国却处于重重的危机之中。到张居正执掌政坛牛耳,成为内阁首辅的时候,他已经42岁了。当时大明帝国的政治生态,如他在给应天巡抚的信中说到的:“自嘉靖以来,当国者,政以贿成,吏朘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逋负渊薮,以成兼并之私。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仆窃以为,贿政之弊,易治也。姑息之弊,难治也。何也?故仆今约己敦素,杜绝贿门,痛惩贪墨,所以救贿政之弊也。查刷宿弊,清理逋欠,严治侵渔揽纳之奸,所以砭姑息之政也。”(《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张太岳文集》卷二十六)熊十力先生曾称赞张居正的这一见识说,这看似寻常,“实则,非有宏识深虑,精研二十五史,而真知中夏式微之故者,即不解姑息一词,有若何严重意义也。”


张居正看到了大明帝国的痼疾所在,所以他实施新政的对治之方是:“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而不必循乎私情•••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陈六事疏》)在他看来,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起来的国家体制是完美的,所以要谨守“成宪”,问题只在于能不能严于监管督责,所以新政最重要的举措还是中国政治传统中的“综覈名实”。他发明了考成法,对群工百僚厉行自上而下的问责。他说:“治人与治法。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夫天下之治,始乎严,常卒乎弛。而人之情,始乎奋,常卒乎息。”“天下之势,上常重而下常轻,则运之为易。今法之所行,常在于卑寡;势之所阻,常在于众强,下挟其众而威乎上,上恐见议而畏乎下,陵替之风渐成,指臂之势难使,此病在纪纲”。(《癸未会试程策二》)


明代官场的政治生态是腐败已极,贪污成风,居正认为症结就在于纪纲不振,因此他大力整顿改革,“综覈名实,信赏必罚,嫌怨不避,毁誉利害不恤,中外用是凛凛,盖无不奉法之吏,而朝廷亦无格焉。••••••十余年间,海宇清宴,蛮夷宾服,不可谓非公之功也。惟是人情惮检束而乐因循,积玩既久,一旦以法绳之,若见以为苛而公持之益坚,争之益力,以是遂与世龃牾,而又一二非常之事,有众人未易测识者,其迹不无似愎、似少容、似专权、似纯任霸术,以与金革变礼终未尽合。”(张居正门生沈鲤语)


张居正十年新政,成效确实显著。他慧眼识人,先后起用了著名水利专家潘季驯治河,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练兵备边,一时朝廷中人才济济。为了重振纪纲,刷新吏治,他强调该予责罚的不得包庇,非有军功不得滥封爵,皇亲贵戚宁可给与财富,不得轻授职务做人情。官职无论大小,一律不得世袭,使人有专职,事可责成,官场上下面目为之一新。张居正的新政,给乌烟瘴气的明朝官场吹进了一缕新风。他以治军之法治吏,做到了虽万里之外,也能朝令夕行,令行禁止。他主持清丈全国土地,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不但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使国库充盈,使大明帝国一度呈现了“中兴气象”,由此张居正也被当时人誉为“救时宰相”,但新政严重触犯了官僚特权集团的整体利益,致使他在政坛上树立了很多政敌。他在书信往还中多处说到:“孤数年以来,所结怨于天下者不少矣,俭夫恶党,显排阴嗾,何尝一日忘于孤哉!念己既忘家殉国,遑恤其他。虽机阱满前,众簇攥体,孤不畏也。以是能少有建立。”(《答河漕按院林云源言为事任怨》,《张太岳集》卷三十)


张居正为什么不能和光同尘与世浮沉,与腐败的官僚集团沆瀣一气,面团团做富家翁呢?他实施新政的动力究竟来源于何处?不能说张居正生前没有看到自己身后将会受到腐化的官僚集团的疯狂报复,但他依然孤行独往。友人吴尧山听到官僚集团诋毁张居正的风言风语,曾经劝他知止。张居正在《答吴尧山言宏愿济世》中说:“二十年前,曾有一宏愿,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之,垢秽之,吾无间焉。此亦吴子所知。有欲割取吾耳鼻,我亦欢喜施予。况诋毁而已乎!”(《答吴尧山言宏愿济世》,《张太岳文集》卷二十五)精研佛学的张居正,愿意化身为一草荐,让千人溲,万人溺,以此担荷天下人的罪恶。这明显来源于佛教的“舍身地狱”,“庄严地狱”。尽管“综核名实”时常被认为是法家的管商之术,其实并不尽然。张居正是以佛家为体,而以管商为用。熊十力认为,张居正“虽有采于法,而根底与法家迥异。向来称为法家者,大误!以佛家大雄无畏,粉碎虚空,荡灭众生无始时来一切迷妄,拔出生死海,如斯出世精神,转成儒家经世精神。”(《论张江陵》)


1582年张居正去世。仅仅九个月后,亲政的万历皇帝就褫夺了张居正的所有的官荫赠谥,家产也被抄没,几个儿子,充军的充军,自杀的自杀。张生前所有重用的官员几乎都遭到了贬斥或流放,他改革的一系列举措和法制先后被废。考核督责百官的考成法取消了,被裁撤的冗官冗员也都一律恢复了。张居正的去世,成了贪官污吏的狂欢节。古老的中国又一次上演了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老故事,史家黄仁宇由此感慨“世间已无张居正”,直至大明帝国的衰亡。


作为明代政治史上的著名政治家,张居正这个人,曾先后引起新儒家代表人物熊十力、徐复观的极大好奇,他们曾先后撰文论述探讨张居正其人其事。


托克维尔曾经说过:影响一个政治社会共同体的因素有三,一是自然环境与资源;二是典章制度包括政府机构组织与各种法令;三是政教习俗(moeurs et coutumes)。三者之中,尤以政教习俗最为重要。它指称的是一个社会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一般心理习惯。作为社会状况的主要构成部分,它最终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政治体制与结构。否则,纵有完美制度,纵有能员干吏,亦将走向衰朽败坏。而张居正只看到晚清思想界流行的王学左派猖狂恣肆,与帝国的行政实际严重脱离,因此怒而毁书院,禁议论,却没有努力构建与其新政相应的政教习俗。熊十力先生对此曾感慨到:“学术思想,政府可以提倡一种主流。而不可阻遏学术界的自由研究,独立创造之风气,否则学术思想锢蔽,而政治社会制度,何由发展日新。江陵身没,法毁。可见改政而不兴学校之教,新政终无基也。”(《论张江陵》)


张居正看不到,由太祖朱元璋设计的皇权专制主义的政体,即便创立当初是所谓“完美制度”,它也如同人的躯体和尘世的所有事物一样,不可避免地承受“时间的损害”,何况十六世纪的大明王朝要想因应时代的新挑战,就不是“谨守成宪”所能应对的,而必须加以变革。


由张之洞的悲剧,引出了我个人的新年期许:我期待新的一年,能够着力构建一种与现时代相应的政教习俗,它应当包括支撑宪政、民主的政治文化,廉政勤政的行政文化,自主治理的公民文化等等,唯有在这一背景下,才能变革不合理的制度,建立虽非完美但是较好的政治制度,也惟有在这一背景下,才能让大量贤能之士脱颖而出,才能真正回应时代的挑战。


[ 王焱 《公共论丛》、《社会学家茶座》主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本文为作者在2015年1月9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2015「新年期许」论坛的主题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2015-01-16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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