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阿里巴巴不必“打假世界最强”

  • 张林
    2015-07-15   累计浏览:

近日,马云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上说道:现在阿里巴巴共有2000多名员工全职负责打假,另有2700名员工志愿参与打假;阿里巴巴对网上售假零容忍,打假力度堪称全世界最强。

 

此言一出,即在网络上遭到了众多差评:“阿里打假世界最强是世界最强假”、“专车软件里全是黑车,他是走法律的空子,指望他?”、“淘宝假货只有80万分之一?童话都不敢这么写”、“别打假啊,否则我去哪里买假货?”。如此等等,类似的评论不一而足。

 

这些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人们对先进和创新的误解与敌视。就打假而言,即便没有2000名专职打假员工,即便没有花费数亿打假成本,即便没有与政府部门通力合作,阿里巴巴创造的行业形态,以及以其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事实上已经是中国最大最好的打假组织了。而这一点似乎有意无意的被人们所忽略了。

 

在传统消费中,消费者和店家经常是一次性交易。人们为了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可能要付出很高的搜寻成本,即便有质优价廉的销售者也往往由于信息的缺乏而无法找到。这个时候,店家要么有欺骗的动机和能力,要么需要用进驻大商场、装修豪华店面的方法为产品质量担保。这样,买卖双方为了达成交易都需要支付较高的成本。

 

同时,中国在历史上又缺乏对财产权利严格保护的传统,这意味着人们今天能获得的东西恐怕在明天就失去了,这造成人们往往比较短视,过于注重当下收益。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在中国仅有几十年的发展时间,对于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往往在行政责任上追究不足。这样,人民短视、管家懒政的结合大大强化了欺骗的动机,造成了所谓的假货横行。

 

可是以阿里集团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则颠覆了传统的消费形态。以淘宝为例,它将以往消费者的消费经验积累下来,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无成本的获得每个商家每个产品的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学术一点来讲,就是淘宝用了最低的交易成本克服了“信息不对称”。

 

这样,通过淘宝上的“差评”机制,消费者能够不费成本的货比三家,从而使得价高质劣的产品和厂家没有了立足之地,建立了良币驱除劣币的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商家也可以评价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消费者和商家的双方互评、互动,要求每个参与者都必须遵守诚信原则,这同时也是一个普及全民诚信的过程。

 

所以,从上述意义上而言,人们没有理由去指责阿里集团带来了假货横行。没有移动互联经济,恐怕假货会更甚,工商总局会更忙。反而正是经济业态的创新,绕过了过高的行政管理成本,削弱了制假造假的激励,创造了良性竞争并提高了社会诚信。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追究什么是“假货”,打假到底是谁的责任。从逻辑上来讲,假货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品质低、不满足某种行业标准的产品,甚至是危害财产健康的产品;另一种是侵犯了知识产权的产品。

 

健康良好的的市场竞争足以消除绝大部分第一种假货,行业标准也往往是建立在技术和市场竞争当中,由行业组织或者协会予以确认。行政管理则负责处理少部分危害财产健康的产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因为只有国家行政部门才有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力和能力。

 

可是,有些消费者却有意无意的曲解了假货的概念,一方面希望低价购物,却又对与低价不符的高质量充满不当的要求,反过来认为对方在贩卖假货。而当真正遇到损害了财产乃至健康的产品时,却又往往自认倒霉,不能勇于捍卫消费者的权利,并且用低价购买来宽慰自己。并且对大部分仿制产品来说,正是消费者本身不当的需求催生并养育了这个行业。

 

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往往用运动式打假的方式,去逃避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反过来却为打击淘宝找到了民意基础。两方面的相互作用,终于产生了阿里与工商总局相互打架的双输局面,而工商总局似乎输掉的更多。

 

所以,从一个企业的角度来讲,阿里巴巴不必做到打假世界最强。当然,如果它能愿意付出成本去努力这样做,是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甚至也分担了部分行政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公众似乎应当多一些理性分析和判断,向创新者释放善意和理解,唯此才能避免落后打击先进,野蛮战胜文明的后果。

 

张林 天则经济研究所项目研究员 】

 

 

2015-7-14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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