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 洪:法治中国就是宪政最高原则

  • 盛 洪
    2015-08-13   累计浏览:

 

谢谢吴思。我刚知道是我做评议。郭老师是法学前辈,我是一个经济学专业人士,所以我确实突然发现这个安排是不是合适?但是后来想到我们这是跨学科理论研讨会,所以我觉得凭我对法学的认识做一些讨论。首先,郭老师讲法治中国,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关键是法治,就我的理解,就是rule of law,它对应的是人治,它的含义就是人不是指的一个人,而是指的可能是一个人,可能是一群人,也可能是所有人。它的含义是这些法治原则是高于所有人的,是这样一个含义。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那么,这些高于人的原则从哪来的?可能就是一个特别大的问题。当然我们看到,像哈耶克有讨论,像布坎南有讨论,这是我接触的思想资源。当然哈耶克的讨论是说,这些原则是从传统而来,反过来讲这些最高原则是人类世世代代对基本原则的一种积累和提炼,形成一组所谓的最高原则。所以这是要经历历史的传统的考验和提炼的东西,而不是任何当下的人说这个对就是对,他说这个错就是错。所以包含了一个对承载这样一种文化传统和导致价值传统的群体,这个群体有一种承担,他们可以来提出这样一些原则。当然这些原则也是竞争性的提出。

 

另外一点,就是布坎南的看法,就是宪法是通过当下人的一致同意设立的,它是要经过我们讲的正当程序,才能得到某种认可。就是说如果是一致同意,或者说退而求其次是多数人同意的话,它经过了某种正当程序,可以成为我们认为共同能够承认的这样一种法治原则,或者我们说叫做宪法原则。

 

所以实际上法治的概念就是宪政的概念,宪政的概念说的就是有一组最高原则,我们当下所有的人都要仰望的,不是说我们去把这个原则握在手中,玩弄于鼓掌之中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所以某种意义上法治中国的含义就是这样一个含义,我们不能认为,某些人说这个事情应该是这个原则,那个事情应该是那个原则,就可以的。或者对我们形成的某些文本上的共识,比如中国文本上的宪法,可以通过各种具体的所谓行政文件去把它瓦解、把它架空,或者把它做一个歪曲性的解释,就可以的;这肯定是有巨大问题的,这不是法治中国。法治中国就是法是高于人,我觉得这一点非常清楚。

 

同时我觉得还有一个含义,既然是法治中国,它建立在一组规则上,这组规则包含了传统,包含了当下民意,当然还有包含了某些超越性的原则。这样一组最高原则就不是某一个人、某一群人所能专享,他必然是这个社会所有成员共同的,不仅是当下社会所有成员,而是以往世世代代所有成员,他们同意,他们智慧的提炼,智慧的积累,也包括未来的世世代代。反过来讲,一个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法治中国就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专享的。它的含义就是,我们今天要做的事情,我们对这个社会也要承担建设法治中国的责任,它的含义就很简单。如果我们以为法治中国只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恩赐给我们的,那一定不是法治中国。这个法治中国一定是这个社会所有成员通过世世代代的努力去推进它,去落实它,去捍卫它,甚至为它流血。我觉得这样一个社会才配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我们希望有某种恩赐的话,那一定不是法治中国。

 

所以我们今天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在推进这个法治中国,我们说共产党领导我们是同意的,但是共产党领导的含义不是中国就是共产党的,中国是中国人的,是我们每个人的,我们每个人对她都有责任。尤其是知识分子,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提出我们对这样一个基本原则的理解,贡献我们对它的思考,贡献我们的力量,最后汇集成一种宪法原则或者法治原则。

 

第二个方面,就是刚才郭老师强调的思想市场。我觉得确实在这一组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表达自由。如果我们连表达的自由,表达的权利都没有,其他都无从谈起。为什么呢?是因为其它原则首先要建立在我们知道这个原则,是不是有这样的原则,这样的原则是否被违反了。假如我们没有表达自由,我们不可能知道有这样的原则,是因为这样一个原则不是由某一个天才或者由一群天才确定的,他一定是在一个竞争性的环境下最后形成的。这个很类似于我们在商品市场中见到的情况,过去计划经济会假设我一定要计划一种最好的产品,我们知道结果我们获得的是非常差的产品,非常少的品种,非常高的成本,非常低的质量。所以,如果我们想我们只要有一个好产品,我们只要有一个好思想,然后我通过政府强力把这个想法定下来,从哲学上是错的。

 

那么,什么样的机制能让我们获得好产品呢?其实我们今天很清楚,就是有一个市场。我们预先不知道谁能生产这个好产品,但是我们相信一点,通过竞争,一定会有好产品涌现出来。假如我们没有竞争,这个好产品必定出不来。同样的逻辑,就是我们怎么知道有好思想?好思想绝不可能钦定的,好思想一定是在竞争中出现的,而这个竞争必须是让所有人都能张嘴说话的。有些人可能会说错话,可能有些人会说对话,但是如果说我们只想要“对的话”,不要“错的话”,那么我们永远不可能有对的话。这个逻辑非常简单,就像我们只想要好产品不想要坏产品,我们永远不可能有好产品是一样的。所以,如果有“说错了话就禁止表达自由”的话,就是扼杀表达自由本身,也是扼杀我们可能获得好思想的机制。所以,我觉得思想市场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必须要捍卫的,我们必须要坚持的。所以我觉得刚才郭老师讲的这个思想市场非常重要,而只有有了这个思想市场,我们才能不断的去逼近所谓最好的宪政原则,而我们现在应该说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而且这个最好的也可能在变动,只有有自由表达,我们才知道这样一个好的宪政原则是否被违反了。如果不能自由表达,我们都不知道它是否被违反,我们怎么捍卫呢。所以我觉得这个思想市场的概念由郭老师进一步发挥,显得格外重要。

 

谢谢。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2015530-31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标题为编者所加,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7-20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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