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公共生活与私人领域的那些事

  • 王建勋
    2015-08-13   累计浏览:

 

 

我觉得刚才许老师说的和福山说的可能不矛盾,福山说法治是自由,是在政治领域讲的,是从政治意义上讲的自由。刚才许章润老师,我的理解就是要把这个共同体里面分成很多个领域,有政治的归政治,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宗教的归宗教等等,互不干涉。如果用我的看法来讲,理想的政体是有一个最小的国家,其他的那些领域都应该是自治的,自己管理自己,完全不需要政治参与。或者在某种意义上讲,有学者说这叫反政治的政治,就是在这些领域是不需要政治的。我们中国长期以来,或者说所有专制社会就是政治笼罩一切,政治深入到了经济生活,甚至是家庭,甚至是个人的私生活,比如我们政府管你生几个孩子,天底下没有这么荒唐的政府,这是完全私人化的东西,私人领域的事情。但是到我们这里都变成了有政府或者政治参与、介入的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让法治只待在他自己的领域里边,只规范公共生活,政府与私人之间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才有法治的空间或者角色。在私人家庭领域不需要法治,法治跟我没有关系,我家里可以有另外一套生活方式,或者在私人企业里面,一个企业是不是要实行某种法治?不必要。企业可以出资者说了算,当然大午兄这里搞私企立宪,到他讲的时候我们可以讨论更多,这是有关联的一个问题。

 

我再说一句关于大午兄刚才提的问题,为什么学者们没有研究这些口号,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似乎提的都很好,有自由,有公正,有民主。但是问题是你研究什么?怎么得到自由?如果讨论自由必须讨论具体的自由,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结社自由,我的宗教自由,怎么保证?你怎么研究?研究这个就要解决政治体制的问题,解决本的问题,马上就没法研究。你要研究公正的问题,要司法独立,你现在能提司法独立吗?司法独立的文章发表不了。

 

[ 王建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文为作者2015530-31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标题为编者所加,未经本人修订,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7-20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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