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培芳:重新认识垄断行业,构建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 杨培芳
    2017-07-25   累计浏览:

 

 

刚才听了张曙光老师非常前卫的发言,很有感触。我们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和信息经济50人论坛正在发起一个新经济学派,张老师将近“80后”了,还关注这么前卫的问题,如果张老师不弃,请您做我们新经济学派的带头人如何?我们在北大朗润园搞过一次“新经济对话”,后来又搞了十几期北大讲堂。大家头脑碰撞,互相启发,开始深入思考一些新问题。

 

今天的主题是新经济的垄断问题。我最早搞电信技术,后来研究信息产业和基础设施行业发展与改革政策。我认为垄断分为三种:一种是政府赋予的特许专卖,比如说烟草,食盐,和某些危险品。第二种是铁路、电信、自来水、电力,属于自然垄断。第三种是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主流经济学主张取消政府垄断,打破自然垄断,实现市场调节,但是最终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比如贝尔发明电话以后,美国很快出现6千多家电信公司自由竞争,非常混乱,后来政府出面支持AT&T公司垄断美国电信业。到1984年的时候,政府又将它拆分成8家,十几年后来又合并为一家,和其它的两家新的竞争公司形成三足鼎立。目前无论欧洲国家也好,还是日本、韩国,电信领域基本都是三足鼎立。称为达维多定律,说的是在一个细分市场领域,成功的市场主体只有金牌、银牌、铜牌,其它跟随者很难获得成功。

 

记得20年前,北大张维迎教授回国不久,做了一个课题,好像是《从电信业的问题看反垄断的重要性》,主张在我国电信领域打破垄断,取消管制,实现完全自由竞争。我当时就跟张教授说,“你是位学者,不是记者,应该知道这个行业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竞争,只能引入适度竞争,进行有效管制”。当时许多跟风记者一味宣传“一拆了之,完全竞争”。

 

后来各国走了许多弯路之后才开始明白,许多行业仍具有公共基础性和自然垄断性,应该在开放竞争的同时,对这些行业实行有效管制或治理。除了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电信之外,现在又增加了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竞争不充分的领域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对这类行业必须进行政府管制或者社会治理。

 

上次沙龙我专门讲过,人们现在讲的新经济,主要是信息经济。信息经济的重要特征一是资源可以共享,二是边际成本为零。中国移动8亿多用户共享一个网络,马云的淘宝和天猫都占领了欧美市场,形成更强大的市场垄断。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就不仅仅是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部门的垄断,而且增加了一些更多的新的垄断企业,我们把它称为平台化的企业。这些企业和传统的基础设施的企业有一定的相同性,也有一定的不同。主要是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垄断都有政府背后支持,现在的平台企业则主要是靠市场竞争形成。但是不管是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还是自发形成的市场垄断,都不能滥用垄断地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

 

我是通信行业过来的人,在工业时代,通信行业主要消耗铜线、电磁铁和簧片白金节点,一个白金节点40年就是3--5元,几个月就烧坏了。除了物质消耗,还需要大量的长途接线员。哪个时代的电信业边际成本不为零,所以资费也大多采用二步制,既要收固定费,还要收计时费。现在都是集成电路和光导纤维,没有从量消耗了,所以再搞按接通时间和流量收费没有道理,早晚要像WIFI那样,走单一固定收费的路子。

 

信息技术的渗透,使许多行业的成本曲线也由之前的U字型变为L型,也就是随着量的增加,单位成本越来越低。比如制造一辆无人驾驶汽车的成本,信息经济(产品和服务)已经占主要成分。现在有互联网数据平台,社交平台,商务平台、政务平台,将来还会有打印制造平台、农业生产平台。他们都具备新经济特征,并带有一定的新垄断性质。对这类企业既要鼓励竞争,又要允许垄断,但要对它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包括政府的行政管制和社会协同治理,将来最重要的可能就是社会协同治理。

 

现在,人们已经离不开微信、网购和网络支付,但是所有的网络行为都离不开光纤和铁塔。现在人们往往只看到铁塔,看不到铁塔下面有个强大的光导纤维网络。进入5G时代以后,铁塔很可能也没用了,只剩下光纤连接的比WIFI差不多大的小盒子。

 

现在的媒体总是对卫星通信技术做过头宣传,其实我国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已经实验成功单根光导纤维能够传输100Tbps信号,比卫星传播能力高几万倍,综合成本不到卫星通信的20%。而且,这项技术已经超过了美国和欧洲,就是不知为啥,国内媒体不感兴趣,他们好像只对“量子”卫星通信感兴趣。

 

5G支撑的物联网时代,各行各业都将出现新型服务平台企业。原来一家企业就是一家企业,现在的平台企业都是开放共享性质的企业,都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同时负有更大社会公共责任。

 

当前,信息经济在发达国家占比超过50%,我国是30-35%。美国农业经济占2%左右,工业经济占17%80%多都是服务业。现在有一组新词叫做:软件即服务,信息即服务,平台即服务,网络即服务,随着物联网和CPS(网络物理系统)的发展,将来还会有:制造即服务,农业即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工业时代的产品经济理论框架要不要修正?有些根本的理论要不要有新的突破?传统经济学的几个假设前提都不复存在,包括充分竞争假设,资源稀缺假设,理性经济人假设,还有忽略信息成本和价值的信息对称假设。

 

我在1987年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成立筹备会议上就提出,到21世纪中叶,信息经济学将成为信息社会的主流经济学。但是,现在仍有不少学者认为只承认信息经济成分,不承认信息经济理论。认为信息经济与工业经济没啥区别,因为人类自私自利、嫌贫爱富的本性不变,互联网不过给了人类一个放大个人利益,加剧贫富分化的工具。他们故意看不到今天的手机、互联网应用在贫困地区和大众人群的发展普及程度,有些后发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欧美,信息技术的普及速度和发展规模在农业和工业时代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现在回到新垄断的问题上来,一方面信息通信业的新垄断符合边际成本趋零的客观规律,使信息通信技术更快地普惠大众。另一方面,新垄断很有可能成为滥用垄断地位、危害消费者和社会利益的条件。对待传统垄断的办法是打破垄断,放开竞争,取消管制。后来又发现即使放开竞争,也不能取消管制,有人就把取消管制(Deregulation)改为重建管制(Regulation),再后又发现不是重建,而是新建,就又改为新型管制(Newregulation)。2012年法国经济学家梯诺尔因新管制理论研究成就,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所以我认为既要承认新垄断的存在,激励企业通过创新和普及做大做强;又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对于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进行约束。如果你完全放任新垄断企业自由竞争,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现在的三大运营商,如果你放任不管,那么一方面出现恶性竞争,一方面又会达成某种默契,恣意侵占消费者利益。所以连续几年的两会,国务院总理亲自敦促网络要提速降费!除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滥用垄断地位的事件也常见不鲜,有的官司还打上了最高法院。

 

我多次提出,信息通信(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应用平台)这个行业本身带有新经济特征,相对于传统工商业而言,竞争是不充分的。必须变革工业时代政府对垄断行业的管制思路,用激励规制思维,进行社会协同治理。一是保持整个业态的可竞争性;二是鼓励通过创新和快速普及获得相对垄断地位;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协同治理体;四是承认并认定垄断性市场主体为“社会化企业”,法定对它的优惠政策和相应社会责任。这些都需要由专门研究报告来支撑,如果大家感兴趣,愿意进一步深入探讨和交流。谢谢各位!

 

张林:谢谢杨老师,杨老师不仅是从事理论研究,而且从事了很多年的实际工作。刚才杨老师讲的是根据他的工作经验,像传统的自然垄断领域和现在的这种所谓的新经济和平台企业具有非常相似的特征,它的边际成本在下降。我听出来您和张老师的区别,您觉得由于低成本的竞争,假如现在拆分了谷歌,将来还会成为一个谷歌,所以需要管制的。

 

杨培芳:我补充一个,有些国家只发三张全国电信运营商牌照。规定最大一家的市场份额不能超过50%,超过了就罚。其它两家竞争剩下50%的市场。中国电信运营商经过多次拆分重组,最多时候有6家,后又合并成3家,当时的政策导向是走向532结构。当然政策好不好,对不对,主要看是否符合新经济规律。现在又成立了一家铁塔公司,20多家虚拟电信公司,经营的都不够理想。我的结论就是:承认垄断,适度竞争,鼓励创新,协同治理。

 

[ 杨培芳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本文为作者2017618日在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新经济下企业垄断问题辨析》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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