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立法研究报告

  • 2005-10-10   累计浏览

一、行业协会的经济机理

二、行业协会的改革和政策创新:北京和其他城市的比较

三、行业协会的法律机理

附件:《北京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初稿)

课题团队:

课题总负责人:余晖

课题组成员:

余 晖 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

郑江淮 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南京大学副教授

黎 军 深圳大学法学系系主任 教授

徐家良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宋 炎 北京市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

张家森 北京市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课题行政秘书:

杨 华 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秘书

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盛 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 公用事业研究中心主任

王 明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 教授

沈 岿 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红路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部长 博士



朱康对 温州市委党校教授

高佐之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仇中健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 卓 北京市社团办社团登记管理处副处长

王明兰 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课题写作分工:

余 晖 总报告总篡和定稿

郑江淮 经济机理部分

徐家良 改革和政策创新部分

黎 军 法律机理及立法条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