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徐昕教授指出,关于中国的司法改革,政府和民间有不同的观点和提法。官方强调了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而民间则对司法改革情绪悲观。如何评估中国司法改革,以及未来的改革如何着力?徐昕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司法改革的原则是批判性、建设性、法理性。
徐昕教授简单回顾了司法改革的进程,司法改革方面出台的具体措施,举例说明了司法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缘由,并提出以下几个观点:第一,将司法改革的进程划分为“两波三元素”。第一波是从1989年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启动以来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二波是1997年之后司法改革全面开展。三元素是指当初西法东鉴时西方的司法元素、中国传统的元素、社会主义元素;第二、司法改革去政治化,司法改革中的很多方面可以和政治分离,这样才能为现在的司法改革更好的拓展空间,以便使得和政治体制挂靠的改革措施能够得到推行。
最后徐昕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研究规划,即探讨司法改革的议题设计及公众参与、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