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元:发展民办教育——哈耶克教育观的启示

  • 冯兴元
    2015-02-13   累计浏览:

可能很多国人已经遗忘,我国历史上曾经长期保持民办教育或私立教育大国的地位。2500多年前,孔夫子就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私立教育大家。而且孔夫子本身就是我国古代私立教育的一大“产品”。有些国人认为孔夫子开创了中国的私立教育。这倒是有点夸张,也不符合事实。孔夫子时代,既然能够发展到“贤人七十,弟子三千”,那么此前的私立教育必然已经有了广泛的实践和接受度。《史记•孔子世家》可惜没有说明孔子自己的老师是谁,只谈到他后来曾经向师襄子学习弹琴。说孔夫子不是中国私立教育的开山鼻祖,并不等于说孔子不重要。其实孔子所倡导的儒家伦理早已部分内化在我们的言行之中,无论我们自己是否喜欢。

 

我国目前是一个公立教育大国。众多父母们望子成龙,自己省吃俭用,把大把大把的钱花费在子女教育上。不过,公立教育的质量实在堪忧。孔夫子的《论语》开首就谈学问,而他所谓的学问,首先就是指做人的学问。韩愈《师说》里提出,教育的目的是“传道授业解惑”,其首要目的“传道”,也是涉及做人的学问。我国的公立教育很难说达到了这一目的。如果说达到这一目的,那也不是学校的功劳,而是在更大程度上由于父母在孩子修养为人方面还需要做大量的言传身教。有理由怀疑我国的教育大国地位属于一种虚胖。据说一些中小学校的老师正常教学时间不好好教育学生,而是指望学生参加课后收费补习。师德既失,教育危矣。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提出了批评:“普遍的国家教育只是一种把人们塑造成相互雷同的发明”。也就是公立教育倾向于提供平均产品,培养平均化的人,也就是“庸人”。

 

看来,我们的教育体制需要大改。本文将总结与分析哈耶克有关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的洞见,梳理一些国际教育发展经验,由此为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提供些许启迪。

 

哈耶克关于公立教育问题的看法

 

哈耶克(1999)在《自由宪章》里有一整章论述教育和科学,对公立教育问题提出了一些批评和教育改革设想。其改革设想则包括发展私立教育,结合“学券”制度,让私立教育机构之间的竞争发挥作用。

 

在文中,哈耶克认为“知识或许是人们可以得到的重要的有价物……竞争是传播知识的最有力的工具”。哈耶克谈到推行“一定的最低标准的义务教育”问题,指出存在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即通过一定的最低标准的义务教育,社会成员都有一些基本的知识和信念,一方面更利于降低人际交往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建设。

 

哈耶克转而指出了最低标准义务教育的一些危险性:“所有教育都必须而且应该有一定的价值观来指导的事实也是任何公共教育制度中真正危险的来源”。哈耶克指的是,在公共教育制度中,推行一定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价值观,比如,美国公立学校制度有益于推行“美国化”政策,能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进步,但也有副作用:美国过去对黑人的长期隔离心态也是通过公立学校系统所扩展。一种错误的或者阻碍社会进步的价值观的推行,可能带来“极端非自由的后果”。再如,哈耶克同意人们需要某种价值的通用标准,但是反对过分强调这一需要。

 

总之,我们可以理解,必须对价值取向持慎重态度。不能以政府部门某些官员的偏好来替代我们每个人的偏好。毕竟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需要稳定和发展,需要培养有着完整人格的后代,但不是复制无数的顺民。这既是出于国民自己的长期利益,也出于总体的“国家利益”。没有现代化的、多元化的教育,我国的经济发展很难从质的(而不是量的)层面挤入强国之林,也难以实现中国梦。

 

哈耶克指出,从历史上看,确实是政府首先通过提供国立学校而不断增加了教育机会,后来才实行义务教育。通过义务教育制,教育的普遍化程度大大加快。但是,哈耶克又指出,“这并不意味着,义务教育或甚至今天政府提供经费的普通教育要求教育机构由政府来管理”。显然,这种观点其实也受到了现代公共经济学的支持。公共经济学区分公共生产与私人生产,公共提供与私人提供。教育由共同提供,并不一定需要公共生产,完全可以由私立学校承接生产。

 

哈耶克谈到,德国的伟大的教育家威廉•冯•洪堡在《论国家的作用》谈到要维护教育的多样性,认为公立教育妨碍教育的多样性,因而是有害的。该书第六章有关国家对公民内部安全与教育的关心的论述的中心思想反映在该章的内容提要里,哈耶克引用了这段提要:“……公共教育--它是有害的,首先是它妨碍教育的多样性--它是无用的,因为在一个享有应得自由的民族里,良好的私人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它的作用太大,因为关心安全不会使彻底移风易俗成为必要,因此它属于国家的作用范围之外”。在该书中,洪堡把“关心安全”视作为政府的唯一应有职能。哈耶克接下来指出,最初把义务教育与由政府提供大多数教育机构的方法结合起来的有效制度之一却是维廉•冯•洪堡创立的,洪堡主张推行这样一种义务教育制度是在《论国家的作用》全文编纂成书发表15年之后,而在那时候,他过去的“发展最多样化的个性”的愿望变成了第二位的因素,“对有组织的强大国家之愿望使他用后半生的大部分精力去建立一种国家教育的制度,而这成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典范”。哈耶克承认普鲁士这样所达到的普遍教育的水平是它以及后来整个德国迅速在经济上兴起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又指出其代价很高,这些代价可以从普鲁士后来几代人期间所扮演的角色看出。这里涉及的又是通过教育机构过分集中灌输某种价值观的危险:“一个高度集中和受政府支配的教育制度赋予当局以控制人们心灵的权力”。哈耶克接下来列举了美国的一个例子,认为美国对黑人的隔离问题也是美国通过公立学校为所有公民提供共有的文化背景的结果。哈耶克认为,现在反对政府管理学校的论点比以前强大,因此,要限制国家这种“新发现的权力”。

 

哈耶克有关私立教育的主张

 

私立教育文明属于哈耶克(1999)所言“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一部分。自发秩序是指自生自发的秩序,是人的行动而非人为设计的结果。它是一种演化秩序。它的演化融入了无数个体的分散知识和智慧,但它又是单个人的头脑所“理性不及的”,即不能凭借一个人的头脑去整体把握、设计和操控它。而且,任何整体设计都会最终破坏这一秩序的创造性。哈耶克从自发秩序观出发,对社会整体建构论持否定的态度。这恰恰与波普尔的观念相印证。波普尔(1998)反对“乌托邦的社会工程”或整体建构论,赞成“零星社会工程”,声称理性只应当局部地设计社会系统。无论是哈耶克还是波普尔,两者反对整体建构论的观点也表现在哈耶克对教育的态度上。

 

哈耶克甚至指出,现在的办学条件已经发展到“完全可以让政府为教育出资,而无需维持公共学校”。他介绍了米尔顿•弗里德曼有关同时存在国立和私立学校条件下利用政府学券(voucher)来支付普通教育费用的设想。他认为,弗里德曼的学券设想可以完全使得这种情况成为可能,也就是可以发给家长学券,其金额足以弥补每个孩子的教育费用,由家长将其移交给他们自己选择的学校。这里,我们仍然要清楚哈耶克与弗里德曼的学券设想之间的差别。对于弗里德曼来说,无论它们是否属于公立学校,均适用于学券,由此引入学校之间的绩效竞争(弗里德曼等,2013)。而对于哈耶克来说,他排除了公立学校的存在必要性,而是强调用政府学券支付家长所选择的私立学校,由此引入私立学校之间的竞争。

 

此外,哈耶克认为,“对绝大多数人口而言,无疑可能把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完全让私人去负责,政府只提供基本的经费和保证所有可以使用政府学券的学校都能满足最低的标准要求” 。这种计划的好处是,“家长不再面对要么接受政府提供的任何教育,要么自己必须支付一种不同的略为昂贵的教育的全部费用的选择,如果他们要选择一个特殊管理的学校,他们只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就行了”。哈耶克还认为,“由政府直接为少数偏僻的社区提供学校教育仍然是可欲的,因为在这些地方,学龄儿童的人数非常少,从而教育的平均成本也就非常高,所以不适合开办私立学校”。

 

哈耶克尝试着回答一个更困难的问题:用公众的花费应提供多少教育以及超过提供给所有人的最低限额的教育应该提供给谁?他的回答是:把学生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现在就学需要支出、但其以后的职业前景应该足以使其获得高于一般水平的收入,从而可以把就学作为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对于这部分群体,国家不需要为他们提供经费或补贴,最好的办法是要让他们能够借到他们用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资本,并能让他们以后在其增加了的收入中归还。另一类学生是其以后的职业的目的在于为整个社会进一步扩散和增加知识。比如科学家和学者之类的职业。“社会从他们那里得到的好处不能用这些人能出售其特殊服务的价格来衡量,因为他们的贡献有很多是免费提供给所有人的”。对于这类人,政府应该提供帮助。

 

哈耶克参照弗里德曼的学券方案,提出了由政府提供、但由私立学校生产教育的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教育改革方案。如果能够做到这一步,私立教育的状况必然大为改观。可惜的是,哈耶克没有进一步考虑到个人、民企、慈善和宗教机构提供教育的可能性。纳入这些方面的教育提供、实现多元化教育提供十分必要。是不是一定要由政府来统一提供是个问题。如果私人能够自行组织提供和生产,干吗需要由政府来统一提供?此外,虽然可由政府来监管和确保教育质量达到所要求的最低程度,由一个民间的教育联合会来监管和确保教育质量可能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甚至不妨用作为优先选择。这些考虑的背后是个人基本权利保护原则和辅助性原则(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根据辅助性原则,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做的,政府不越俎代庖。这一原则其实已经纳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只是没有冠以此名。

 

发展私立教育的国际经验

 

其实,有关私立教育的重要性,从私立大学的成功当中可见一斑。在竞争中,私立大学不弱于公立大学,甚至强于公立大学。根据《现代教育报》2001年10月12日的报道,从此前历届各项诺贝尔奖得主的出身大学进行分类,私立大学获诺贝尔奖的人数较多:剑桥大学(英国)56人、哈佛大学(美国)36人、哥伦比亚大学(美国)34人、芝加哥大学(美国)22人、牛津大学(英国)16人、加州理工学院(美国)15人、麻省理工学院(美国)14人、伦敦大学(英国)13人、霍普金斯大学(美国)11人、耶鲁大学(美国)11人、普林斯顿大学(美国)10人。

 

美国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并存, 但是私立高校的数量远远多于公立高校。可以以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为例来看看美国私立大学的实力。哈佛大学创建于1636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高等学校,始称剑桥学院。1639年学校根据其创办人的姓名更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被马萨诸塞州议会破格升为哈佛大学。到目前为止,哈佛共出过7位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约翰•昆西•亚当斯、西奥多和富兰克林•罗斯福、拉瑟福德•海斯、约翰•肯尼迪和奥巴马。我2007年作为访问学者到了耶鲁大学,那也是私立大学,始建于1701年,也以最初的一位赞助人命名,是“盛产”美国总统的地方。福特、老布什、小布什、克林顿总统都从这里“出产”。克林顿及其夫人希拉里当年都是法学院的学生,二人就是在法学院图书馆邂逅相爱的,希拉里还做过美国的国务卿。说不定希拉里在下一届美国总统竞选中能够胜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美国女总统。

 

与美国不同,德国是公立大学为主的国家。近年来私立大学的发展速度较快。据杨佩昌(2014)提供的数据,目前德国共有393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其中包括102所私立院校。私立院校的学费从每学期1000-3000欧元不等,部分热门专业学费更高。过去德国上公立大学长期不用交学费,但是培养的是质量总体上不错的“平均产品”。由于师生比较低,学生难以得到学校的量体裁衣式的指导和关照。很多学生长期滞留学校,不愿意按时毕业,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学生优惠待遇。据杨佩昌的介绍,2000年以来,部分德国公立大学开始酝酿收费,刚开始只是针对延迟毕业或攻读第二学位的学生以及用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在2006年前后,德国公立大学开始全面收费,所有学生都必须缴纳学费,每学期500-1000欧元不等。收费制度的实行,一开始就遭遇社民党的质疑和反对,后来很多学生和教师加入这一队伍,不时发生针对收费政策的游行示威。社会党为了收买民心,开始在自己执政的州取消公立学校收费政策,后来取消收费的政策慢慢推开到其他州。2014年冬季学期开始,全德16个州均实行公立学校免费政策。

 

目前德国综合性私立大学只有两所,均属精英大学,其中包括首家私立大学维藤大学(University of Witten/Herdecke)。其他私立的高等院校多数为私立工商类高等院校,不是综合性大学,比如法兰克福财经管理大学就是如此。

 

维藤大学位于北威州,成立于1982年。目前有1734名在校生。维藤大学建校后13年一直靠私人经费维持运转。资金的来源是私人、基金会和企业捐赠以及第三方经费和学校自身收入。德国联邦政府和北威州政府直到1993年起才出资参与这所大学的建设工作。1995年北威州政府开始参与承担维藤大学的运行经费,但是只占全校经费的很少一部分。同年,大学生开始以学生会自己开发和通过的“反向代际契约”的形式参与承担经费。这种形式充分考虑了各方的社会承受能力,规定由毕业生自愿为在读生的学习承担一部分费用。学生在入学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每学期付费,还是在毕业后付费,或者每学期支付一半学费,毕业后支付另一半。尽管学校倾向于以更大的规模向用学费负担开支的新方案过渡,但目前来自该校学生学费的收入只占该校总收入的7%强。经济学硕士计划接受本科毕业者,一共分4个学期,合计学费15350欧元。作为私立大学,该校教学员工的工资远远高于德国其他公立大学。难怪该校能够把其他公立大学的著名教授挖过来,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该校以“改革型大学”著称,其很多改革理念被德国众多公立和私立院校所仿效。维藤大学的“企业导师制”(mentor companies)赫赫有名:学生拜特定的大银行、大企业为师,其在读时期,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兴趣和银行或企业的特点,接受“企业导师”的系统辅导。为此,学生的课程每周固定在某几天,鼓励学生在其他几天时间参加各种研讨会或者到企业接受“辅导”,接受企业辅导的时间为每周1天。

 

德国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即奔驰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合并产生的公司)内部还开办一家高等学校,培养直至面向公司需求的学子。当然,这类私立高等学校的教学目的有别于德国的综合性私立大学。所有公立和私立大学必须面向社会需求,而不是面向某一企业单位的需求。

 

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

 

哈耶克提出推行私立教育,是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选项。私立教育不是说穷人必然上不起学。私立教育发展得好的地方,也是学生家庭愿意为此出高价、私人和社会愿意捐资的地方。弗里德曼首先提出的、哈耶克也赞成的“学券制”是个很好的补充设想,彻底打消有关穷人上不去学校的担忧。这种“学券制”是政府学券制。它在美国一些州有所试行,而在德国则还没有试行过。我国浙江省大兴县政府曾经将它作为学费补助制度推行过。印度新德里的公民社会中心(CCS)若干年来在印度试验基于私人捐资的“学券制”,与上述政府“学券制”形成了对照,积累了一些经验。

 

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问题很多,离我们这里的规范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充分比较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的利弊。我国以前虽然是个私立教育大国,但是这种文明传统已经被整体建构式的公立教育体制毁灭得差不多了。除了少数的精英中小学校,私立教育目前被严重边缘化。

 

2014年1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通过了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也为我们参照各种教育体制改革设想或者实践提供了契机,其中也包括哈耶克的教育思想。

 

无论如何,是该认真考虑推行一场彻底教育改革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1.  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

 

2.  弗里德曼,米尔顿与罗斯•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3年。

 

3.  密尔,约翰:《论自由》。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9年。

 

4.  The World Bank: Knowledge for Development.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8/99,OxfordUniversityPress,Oxford, 1999.

 

5.  奥斯特罗姆,文森特等,“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载《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上海三联书店,上海,2000年中文版。

 

6.  蒋洪,《财政学概论》,(出版社待查),上海,1996年。

 

7.  波普尔,卡尔:《历史主义贫困论》,何林和赵平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

 

8.  洪堡,威廉•冯:《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与冯兴元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

 

9.  杨佩昌:“德国人为什么敢让中国留学生免费上德国大学?”,铁血社区,2014年9月20日,http://bbs.tiexue.net/post2_8312445_1.html。

 

[ 冯兴元 德国维藤大学管理与经济系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华人哈耶克学会成员,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德国法兰克福财经管理大学东西方文商研究中心研究员]

 

 

2015年1月10日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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