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庄:反腐也应纳入法治轨道

  • 李 庄
    2015-08-22   累计浏览: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习总提出来一个法治的命题,我看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都说了这么一个词,叫“德主刑辅”,也就是上午许纪霖老师,曾亦老师提到了现在是儒学的一个特别发展的大好时机。

 

“德主刑辅”这个词是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嘴里讲出来,在暗示着一种国家法治的新思路,这个思路到底是什么样,现在也没有看出来。我在看守所里边坐牢的时候,看守所里面一些陈旧的书我都看了多少遍,也没有什么书看,后来了找一本论语看,一万五千多个字,我基本上快背住了,没事就看论语。里面印象最深得一句话就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前面还有“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用高压、酷政、严刑治理国家,老百姓免予刑法处罚,但是内心廉耻心没有唤醒。后面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是用道德礼仪教化民众,让他自觉自愿的遵纪守法,这也是一种法治社会的最高境界。咱们国家从五几年开始,镇压反革命、打右派,文化大革命,1983年严打,包括重庆前几年老是严打。这个法治就跟坐过山车一样,我形容重庆就是疯狂老鼠坐上过山车在玩儿急流勇进的游戏,重庆那两年就是这样,没有法治的概念,什么事都是运动。 就像反腐也是一个运动,每天不弄个省部级都不是反腐,有时候一天出三两个。

 

所以,反腐也应该纳入法治轨道。就是现在咱们国家急需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制度,包括法律。法律是一种律法,但是如果行使这个法,没有特别好的一个制度是不行的。所以这几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如何使法治上一个轨道,也是大家应该多呼吁和深思的。

 

[ 李庄  著名刑诉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本文为作者2015530-31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未经本人修订,标题为编者所加,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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