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平:党政分开是最根本问题

  • 江 平
    2015-08-27   累计浏览:

 

 

陈有西这个报告提出了很多尖锐的问题,现在应该说肯定没有多少共识。第一个问题我想谈谈对于四中全会怎么认识,我觉得四中全会在原有基础上前进了一步,把原来宪法里面所提的依法治国纲领具体描绘成了一个蓝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内容比过去大大丰富了,具体措施也落实了,比以前近了一些,所以不能否定四中全会的历史作用。现在有的人认为四中全会是一个完全的退步,我并不觉得这样。

 

但是我认为四中全会有两个最根本的不足,第一个是强调党的领导过分,第二个是民主机制没有强调。我同意有西的意见,党的领导仍然可以提,宪法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但是党的领导应该是政治领导,不应该笼统提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党对依法治国具体领导这个口号下,尤其过多的强调,实际上就面临着一个问题,我们到底是党治还是人治、还是法治。党治、人治、法治有内在关系,也有不同方面。从历史上来看,党治、党的领导,很多情况下造成了领导的错误,造成了很多的混乱。所以笼统提党的领导就能保证依法治国,我是不相信的。党的领导完全可以走向逆向,这一点是肯定的。所以党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政治领导也不见得都对,政治领导也有错误,更何况在具体的领导就更多了。像政法委员会已经不是党的领导问题了,很多牵涉到行政的领导。徐显明原来是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不就是行政管辖吗?中宣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很多地方行使了行政领导作用,这是党政始终没有分开的最根本问题,这些并没有在四中全会中提起。

 

第二就是依法治国没有提到民主、自由、人权,如果我们依法治国脱离了民主,脱离了自由、脱离了人权,这些东西就变成空的了。现在许多地方的做法变成借依法治国来压制人权,来限制律师的活动,来限制记者的活动,这些东西并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前景和愿望。我总的对四中全会是这样的一个认识。

 

再一个问题,有没有宪政共识?有西这次讲的是宪政共识,刚才介绍内容来看,似乎在三中全会的时候有了一个宪政共识,但是从三中全会公报或者四中全会决议里面都没有看到任何宪政的字眼。前不久在深圳会议上就宪政问题也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看到的反响并不是对宪政有共识,而是进一步排斥宪政的思想。这使我很失望,我原来认为四中全会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和宪政是越来越走向共同,走向有共识的一面,但是现在看起来上面对我这个讲话也很反感。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好象仍然采取了只谈宪法不许谈宪政,和刚才有西讲的在三中全会对于宪法和宪政的共识来看,还是有些不太一样。原来很希望能够在宪政问题上有一些初步的共识,这样在社会舆论方面大家有些地方就可以趋于一致,但是这个希望还是落空了。

 

第三,就是涉及到宪法机制问题。我觉得有西在宪法的实施方面,特别是在宪法监督方面的见解我完全同意,在这个问题上他对于现代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明确,关键的就是我们没有一个宪法诉讼,没有一个宪法纠纷的解决机制,这是当前我们谈了半天依宪治国,而实际上很难做到,就是缺乏解决纠纷的有效机制,这点是很糟糕。原来提了有宪法委员会,有宪法法院,还有第三种下策的办法,上策是宪法法院,中策是宪法委员会,下策是在全国人大下面设一个审查违宪机制,最后采取了第三种。而第三种实际上在全国人大下面的一个局级机构建立一个审查违宪机制,如果这个局级机构认为确实有违宪问题,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这样一个机制到现在并没有实施。所以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很没有效率的机构,或者是希望把对于违宪审查的问题通过一个局级机构的审查化有为无,这是很糟糕的一个事情。

 

总的来说,我认为提出宪政的共识跟阶段性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很有意义,但是现实看起来离这个目标还是比较远。因为宪政没有取得共识,下面有些问题就难说了。

 

[ 江平 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2015530-31日在「中国法学政治学跨学科理论创新研讨会」的评议演讲实录(天则经济研究所、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大午企业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未经本人修订,标题为编者所加,转载或引用请注明 ]

 

 

2015-8-18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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