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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工业与商业用地的地租缺失”《国有企业性质表现与改革》分报告三

天则经济研究所 2012-02-16 累计浏览

 
一、国有工矿建设用地和国有工业企业地租的计算
 
1    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
 
1996年我国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为2.77万平方公里,2010达到4.3万平方公里(尚前名,王仁贵,2010)。每年以约3.19%的速度增长,以此推算1989年全国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2230平方公里。
 
1 1989~2010年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   单位:平方公里
 
 
数据来源:19962010年数据来自“我国工矿用地存在着大量闲置和浪费”,《瞭望》新闻周刊,2010-3-7。其余年份数据根据1996~2010年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平均增长速度计算得出。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委员会(2008)的报告,2005年末,全国城镇工矿用地达到727万公顷,19972005年期间,全国城镇工矿用地年均增加20.6万公顷。据此可知1997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约为562万公顷。这里的城镇工矿用地不仅包括国有也包括集体工矿用地,因此参考《中国统计年鉴》数据,1997年除集体、乡镇个体等企业外的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例52.9%,估算1997年国有工矿建设用地约29730平方公里。而按照上一种方法计算出的1997年国有工矿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8584平方公里,二者的数值比较接近。
 
因为缺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用土地的准确数据,因此对国有土地租金的计算是建立在可获得的部分数据上的估算。由于获得的数据出处不同,我们用这两个数据来分别测算国有工矿建设用地,相互印证,避免出现比较大的偏差。本报告采用数据较小的方法,即表1中的数据进行下面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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