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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联合国粮农组织干事James Riddell教授在天则所演讲

天则经济研究所 2014-06-16 累计浏览

2014610日上午,前联合国粮农组织干事James Riddell教授到访天则所,并以“产权动态:一些美国案例”为题发表演讲。出席会议的有天则经济研究所《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课题组负责人盛洪教授、课题组成员徐振宇副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前国土部司长郑振源先生、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徐建国副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教授和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天则中国企业家研究中心主任冯兴元教授等。

 

James Riddell教授从传统的产权概念出发,介绍了财产权和财产法的概念及其在西方,尤其是欧洲历史中的沿革。他强调了财产权在欧洲移民到达美洲新大陆后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公民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同时,James Riddell教授以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任职经历诠释了财产权的界定及其外部性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政府干预与市场选择在应对负外部性问题上的作用等。James Riddle教授还介绍了分区法和总规划社区作为欧洲比较老的概念而在美国才新近出现并发展的情况,阐释了随着产权和财产权实践的演变,私人产权正越来越多地整合进他人的个人权利,并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和干预。他说,“我们现在不得不接受的一个事实是我的房子不再是我的城堡,而我对我房子的权利也只能是一系列权利中的一部分。”



 

接下来,James Riddell教授还就美国法律中规定的“征用权”进行了解释,指出政府在满足“符合公共利益,付出合理补偿,以及土地的征用符合人们认可的政府功能、权力和角色”的前提下可以对私人财产进行征用。在阐述征用权实践时,James Riddell教授援引了美国2005Kelo夫人的案例,并与中国发生的强拆等案例进行了联系和比较。

 

接着,James Riddell教授讲述了美国财产税的情况,指出其收缴方式、机构、原则和缺陷等。最后,James Riddell教授介绍了美国印第安人及其财产权情况,指出现有的财产权制度应从印第安人对财产权的理解中获得启发并加以改进。他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印第安人对财产权的理解,扩展财产权的范围,我们应该建立共有产权的制度,确保在自己行使权利的时候对别人造成伤害。

 

在讨论环节,各位评议人感谢James Riddell教授介绍了美国财产权的演化,但认为财产权在中国和美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财产权在美国已经确立了成熟的体制,而在中国仍未能彻底迈过明确界定并保护私人财产权的阶段,所以努力的侧重可能不同。另外,各位评议人还就Kelo夫人案例和美国财产税方面的问题等展开互动。

 

会议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主任助理马俊杰先生担任翻译。



会议相关资料:


产权动态:一些美国案例(James Riddell)

产权动态-一些美国案例


英文录音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