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下午,天则《土地法律制度原则框架》专家研讨会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室举行。
天则所在有关《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课题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了初步进展,为进一步借鉴国外经验,天则所特别邀请到自由研究所主任Barun Mitra先生和危地马拉马洛京大学客座教授Christer Lingle先生就土地问题发表演讲。课题组负责人盛洪教授主持了研讨会并做演讲。出席研讨会的还有二十余位来自学界和新闻界的朋友。
Barun Mitra教授以《重申地权:印度林权法案的法律、社会和经济影响》为题发表了演讲。在演讲中,他介绍了自己对贫穷、财产、繁荣、政治参与和产权理念沿革的看法。通过介绍印度林权法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他阐述了新技术应用在土地产权确权、解决与地权相关的冲突以及土地所有人通过确权摆脱贫穷方面的影响,同时阐述了他对征用权在印度实施的看法。
Christer Lingle教授以《土地政策和土地权利框架》为题发表了演讲。在演讲中,他介绍了土地权利作为更广义的财产权概念的一个要素所具有的现实指导意义。同时,他指出以提高经济效率和增进社会正义为出发点的土地政策往往令人失望,原因恰恰在于政府干预。他也介绍了改进后的土地政策工具,比如允许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土地政策。
盛洪教授介绍了天则所土地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指出中国的土地法律存在较大的缺陷,缺少指导性、基础性的原则框架。他同时介绍了由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实施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诸如由于土地的征用,导致社会冲突加剧、农民失去土地却得不到合理赔偿、过度的土地城市化以及资源浪费等种种问题。三位专家在演讲后接受了与会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