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寻租理论与反腐研究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收到了来自全国的近百份论文投稿,研讨会审稿委员会从中筛选出了21篇优秀学术论文,并在研讨会上对入选论文进行了宣讲和评议。本次研讨会邀请的评议专家包括:茅于轼、张维迎、孟昌、卢现祥、黄少安、姚中秋、盛洪、冯兴元、赵农、杨其静、刘业进、朱俊生、管维立等。
开幕式由天则所理事长姚中秋教授主持,他说通过现实观察和理论研究有助于驱除“社会的雾霾”即腐败现象。天则所荣誉理事长茅于轼教授致辞。茅于轼教授指出布坎南和图洛克等学者开创的寻租理论研究非常重要,但在中国虽然“寻租”一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寻租理论还没有得到深入与充分的理解,因此希望本次大会能引起学界和社会的重视,推进相关理论的推进和中国的进步。。
上午的讨论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张维迎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由黄少安教授主持。
第一单元的第一篇宣讲论文为卢现祥教授的“寻租阻碍中国自主创新:基于制度视角的分析”,卢教授首先对图洛克等学者有关中国的制度论述做了概述,认为中印在历史上的制度安排即是将精英吸引到寻租当中去。寻租不但阻碍创新的传导机制,而且公共寻租比私人寻租更有害,因为政府控制太多资源会不断的汲取创新的红利。自上而下的创新机制是一种寻租体制,这种体制最终使得创新步履维艰。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黄少安教授,他同意论文的主旨和论述,认为目前资源围绕官员来配置,创新由权力来主导,这样的体制是阻碍创新的。
第二篇宣讲论文为盛洪教授的广义寻租理论,他认为不同资源同一用途,或同一资源不同用途都会产生租。在广义上讲,他同意张五常“租”几乎等于收入,从而“租值消散”等同于社会福利损失的说法。对市场交易的管制就会带来租值消散,因而在管制下的非正式合约可以留租。其中的几个留租方法包括互补品定价、不同技术、配额交易、与进入许可的企业签约等等。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孟昌教授,他指出“租”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区分,租的耗散也依次区分两种,前者如熊彼特的创新,后者如政府管制政策。生产性的寻租是值得鼓励的。
第三篇宣讲论文为张璇的“贿赂税、时间税和企业的生产率”,该论文运用实证计量的方法,认定在制度变量不变的既定条件下,企业向政府行贿可以促进企业的生产效率,也即暗含了腐败是经济润滑剂的作用。同时贿赂税对企业生产率有促进作用,产权保护对减少时间税没有显著作用。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冯兴元教授,他认为该论文本身的论证符合学术规范,也给出了有阐明意义的结论,但作为制度研究而言,重要的反而是要看制度变量本身的作用,而不是假定制度不变。
张维迎教授在单元总结时说,管制的理由比我们想像的要少得多。许多人说的市场失灵,其实是他们有关市场的理论的失灵。
第二单元的第一篇论文为“西西弗斯巨石:社会稳定、社会道德与分权治理”,汇报人为桂林。该篇论文主要以谋利型上访为研究对象,认为谋利型上访是政府的维稳政策所会带来的必然结果,访民和政府之间达到的妥协或均衡是极其脆弱的,因此会使得社会陷入维稳怪圈。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张维迎教授,他认为重要的问题是保护权利还是保护利益,权利需要保护,不能去保护利益。比如出租车行业没有“利益不受损”的权利。经济学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会出现很多问题,权利不清晰,利益就更模糊。上访分两种,一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一种是争取本不应该有的权利。前一种是正当的,后一种是不正当的。
第二篇论文为孟昌教授的“行政垄断企业为什么会隐藏效率类型”,该论文认为为了使得内部人分享垄断租金,行政垄断企业倾向于隐藏自己的效率,即高效率企业也会伪装成低效企业。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原因是委托代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赵农教授,他认为从论文本身的范式和研究方法上而言是一篇非常好的论文。但是行政垄断企业不是只有分享垄断租金一个目标,比如也会追求政治升迁而伪装成高效率。
第三篇论文为李后建的“腐败与企业银行授信”,该论文的逻辑基础是中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因此发展靠借贷,研究银行的授信就非常重要。根据该论文的实证研究,腐败程度与企业银行授信呈倒U型关系。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蒋豪,他认为银行利息是标准的租的表现,尤其是在当下金融体系比较封闭的条件下会有很多的设租和寻租空间。
第四篇论文为邓曦泽的“反腐新思维”一文,该文认为严刑峻法不一定能遏制腐败,它只是一种强度,重要的是暴露度。行贿受贿同时处罚,会造成腐败的双方形成攻守同盟。解决双方达成同盟的方法是设定利益悖反,即受贿阶段处罚行贿者,行贿完成之后则处罚受贿者。
该论文的评议人为杨其静教授,他指出策略空间要全部明确才能得出结论。按照该论文的策略,即如果举报行贿便有奖励,那么官员就可以栽赃商人。而且按照这种相互举报的方法可能会带来又一次文革。
下午的讨论分为两个分会场,第一会场的主持人分别为孟昌教授和冯兴元/姚中秋教授,第二会场的主持人分别为李炜光教授和赵农教授。
第一会场的汇报论文有,马骏的“高腐败、高增长漩涡中的中国私营企业——以企业家精神的扭曲性配置为视角”,该论文通过实证性的研究表明在腐败程度较高的地区企业家的生产活动显著性的得到了抑制;张志鹏的“政教混同、宗教腐败与社会代价”认为,目前的宗教管理体制形成一个怪圈,问题多则加强管理,强化管理则问题更严重。政府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负责人的任命场所成立提出了一系列审批要求,形成了许多寻租机会;许建明的“亨廷顿腐败命题分析”,该论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认为亨廷顿对腐败的定义是有缺陷的并提出了自己对腐败的定义,即只有以公权力谋取私利才叫腐败;张宇的“公共权力与公共价值”认为随着公共权力的分散和扩大,公共价值的外延也在扩大;王永光的“布坎南的保护型国家和制度性腐败分析”认为契约论为政府的存在提供了最好的理论推演,为了实现国家对权利的保护,需要缩减公共权力;王冰的“腐败行为中的价值认知误判与重计”认为以德治国约束高层常委,以法治国约束基层官员,制度是形塑认知的作用,因此要加强以德治国的宣传。
第二会场的汇报论文分别为:王征汇报的“寻租行为的社会基因辨析”,该论文认为公权力的空间越大,越不受控制便越会产生寻租,此乃是寻租的根源,因此任何寻租行为都可以视为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背离的退化权力运行系统;秦晓楠的论文“寻租概念的局限和扩展”认为,以生产性还是非生产性来区分是否为寻租是不恰当的,因为生产性还是非生产性随着时间和情况不同来看是连续变化的;任国征的论文“转型中信任与寻租如何互相作用”认为,由于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信任不完全性,催生了制度建构的不完全性,导致的寻租发生,一方面是企业自身向权力机关主动支付租金,另一方面是权力介入经济领域,而主动设租创租;杨宏力的论文“非典型腐败及其治理,制度经济学视角”论述了在社会各个领域出现的非典型腐败的案例,这些腐败来自于隐匿性权威;黎柯岩的论文“官商勾结:反腐威胁下的长期政商关系”力图构建长期官商勾结的动态过程,认为均衡时并没有把反腐效率制定得非常高,非常高的话,就抓不到太多典型以显示反腐力度,最后导致的结果是一些非常低效率的企业家也进入了市场;吴涛的论文“十八大以来的中国反腐败与FDI,理论与中国的经验证据”衡量了在短期内国家反腐败政策会使得外商独资FDI下降但合资合作FDI效果不确定;刘锦的论文“寻租腐败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挤出还是增加”认为,腐败支出会显著增加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但是这样一个显著的关系,只在正式工群体里面出现,在临时工里面是不显著的。
会议最后,盛洪教授做了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是为了纪念布坎南和图洛克,也是为了推动国内的寻租理论与反腐研究,并以老子的“以其不能生,故能长生“提醒政府,没有自己独特的利益才能够长久生存。
会议之后,天则所将会进一步推进寻租理论的研究,将编辑出版本次研讨会的论文,组织翻译布坎南、图洛克、克鲁格和张五常等人有关寻租理论的经典论文,并结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