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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下企业垄断问题辨析」研讨会综述

天则经济研究所 2017-06-21 累计浏览

 

 

2017616日,新经济系列沙龙第四期——「新经济下企业垄断问题辨析」研讨会在天则所召开。此次沙龙由天则所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天则所所长盛洪,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先生,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先生、大成企业研究院副院长陈永杰先生,北京工商大学孟昌教授,天则法律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蒋豪主任和张林副主任,青年学者孙国栋博士参加了研讨会并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新经济下的垄断的界定

 

张曙光认为新经济的出现使得传统经济理论中的一些问题都需要重新审视。过去的垄断是建立在物资资源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基础上,越稀缺越有价值,边际效应越高。但是新经济下平台资源是开放的,非排他的,且越普及越有价值,这和原来传统的垄断概念是不一样的。

 

杨培芳认为要承认旧垄断和新垄断的存在,在基础设施技术特征上,新、旧垄断实际上没有多少区别,平台企业加上网络经济增加了现在垄断、自然垄断或者说不能充分竞争的因素。盛洪所长也认为新经济下垄断行为和垄断现象都是存在的。互联网空间是一个没有侧重地理优势的空间,人们不能凭借于此获得垄断地位,因此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因素。但是互联网极大地降低了费用,使得积聚程度极大提高,因而互联网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垄断因素。但从动态来看,互联网下垄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比传统的垄断性要差,更容易打破。

 

陈永杰分析了新旧垄断的区别,新经济当中的垄断和基于传统计划体制下基于行政、自然、市场三合一的垄断有最大的不同就是基本上没有行政的安排,至少看不到行政特殊的安排。蒋豪认为只有在政府的干预下才存在长期的垄断,而在自由市场中,企业终究会面临着来自其他企业的竞争。孙国栋博士赞同奥地利学派对于市场竞争的观点,在自由竞争的市场当中,垄断是一个伪概念,在一个动态市场中企业做不到垄断,只要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家都有可能从中获取利润。真正垄断是政府管制下造成的。

 

是否需要管制?如何管制?

 

杨培芳和盛洪的发言主张新垄断时代到来就需要新的治理,但强调是社会监管,而不是政府管制。孟昌教授认为只要政府不设置行业的壁垒,在某一个关键时刻出现新的技术后一定会出现新的形态对在位的垄断者构成竞争。管制中政府应该是消极角色,不主动出击。出了问题以后,如果企业跟企业之间是民事行为,通过起诉就行了。如果政府提前管制,会扼杀互联网经济可能出现的创新、创造。张曙光从新经济本身的经济特征出发,提出是否需要反垄断、反哪些垄断要秉持一个分析和谨慎的态度。

 

对于企业获得的暴利,陈永杰认为国家要代表社会对暴利进行征税。而蒋豪的观点是大原则上不应干预,新经济企业也有前期的巨大成本投入和经营风险,新技术也会给企业带来竞争压力,市场只要是公开的就可以。